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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及条件。

文章出处: 作者:文网文 人气: 发表时间:2021-08-31 08:29

设立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及条件。人们在业余时间去电影院看电影也是最常见的事情。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影文化,电影文化也是不断更新的代名词,在这个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对电影行业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各种经纪人、电影发行等公司纷纷成立。那么,设立电影公司需要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许可证呢?看小编来给大家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修正,至今正式称为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制作机构经营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施许可制度的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公司申请南宁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所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管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材料。

3.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4.办公场地证明;

5.南宁市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一)新办(第一次)和延续的批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南宁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记录或机构没有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条件

企业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批准条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变更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在省市级媒体刊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未申请证件却开展业务会有相应的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擅自制作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取缔,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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